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院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我院对报考本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 我院各种类型的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及智慧治理学院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与智慧治理)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推免接收工作作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我院高度重视推免生接收工作。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进行,坚持以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本次推免招生分三部分,学术型研究生均为硕博直通项目,包含学院2023年招生目录上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下所有硕士专业方向;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项目,分国际商务研究方向和互联网+研究方向;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项目,分经济学院数字经济研究方向和智慧治理学院数字经济与智慧治理研究方向,其中智慧治理学院数字经济与智慧治理研究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第六条 我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第七条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经济学院推免生接收办法,组织、实施推免生复试和录取接收工作。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等。
第八条 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3.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5.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为我院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老师,不少于五人),对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经我院审核认可后,报请学校审核。具体审核鉴定要求参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具体安排及填报方式见我院通知)和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系统开通和填报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订阅号、我院网站通知。
第十条 复试办法及要求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本办法制订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并按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硕士推免生复试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参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原创性研究成果材料、获奖证书以及专家推荐信等。
5. 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
(2)复试内容和方式:
①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硕博直通项目的考生:
A.笔试:
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硕博直通)(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试:
(a)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面试(含德智体美劳),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含)及格。
(c)跨学科加试,本科学位(包括辅修二学位)非经济学类考生参加,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②报考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
A.笔试:
笔试科目为国际商务专业综合;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试:
(a)国际商务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含德智体美劳),满分150分,90分(含)及格。
(b)外语,满分50分,30分(含)及格。
(c)跨学科加试,考核内容为经济学综合,本科学位非经济管理类(包括辅修二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满分100分,60分(含)为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③报考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
A.笔试:
笔试科目为数字经济专业基础(含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数字经济);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试:
(a)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面试(含德智体美劳),满分100分,60分及格。
(b)外语面试,满分50分,30分及格。
(c)跨学科加试,本科学位(包括辅修二学位)非经济学类考生参加,满分100分,60分(含)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计算
①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硕博直通项目的考生:
②报考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
复试总成绩=70%*笔试成绩+30%*(国际商务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成绩+外语面试成绩)/2
③报考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
5.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我院在复试结束后,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第十一条 组织接收
1.复试各科成绩均需及格,即,①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硕博直通项目的考生:经济学综合(硕博直通)笔试6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及以上、外语面试30分及以上、跨学科加试60分及以上。②报考我院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国际商务专业综合笔试60分及以上、国际商务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90分及以上、外语面试30分及以上、跨学科加试60分及以上。③报考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项目的考生:数字经济专业基础笔试60分及以上、专业基础与综合素质面试60分及以上、外语面试30分及以上、跨学科加试60分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复试各科及格的基础上,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依次确认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确定拟录取专业及专业方向。智慧治理学院具体负责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与智慧治理)的组织接收工作。
3.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夏令营被我院提前考核并获得优胜的考生,我院优先向学校推荐接收。
4.经济学院和智慧治理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们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5.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我院提出。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经济学院和智慧治理学院将对各自专业下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4.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学校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或学校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或学校的文件规定为准。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6.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